全国首个伴侣动物立法草案引争议:被指缺乏上位法依据 征求意见期间草案下架

本文综合大河报、都市现场、扬子晚报、南方都市报、红星新闻等

从公开征求意见到悄然下架,前后不过20余天。福建三明拟出台的全国首个“伴侣动物”立法,突然按下暂停键。

2026年3月27日,《三明市城市伴侣动物保护与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原定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4月27日。

该法案明确将犬、猫定义为“陪伴、精神慰藉”的伴侣动物,而非单纯的畜禽或宠物;在流浪动物治理方面,草案推行“捕捉—绝育—免疫—放归”模式;草案设专章规定法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虐待、遗弃伴侣动物;规范文明饲养并打造宠物友好环境;允许社会资本开展宠物殡葬等。

该《草案》征求意见一事进入公众视野后随即引发争议。有观点质疑该草案“缺乏上位法依据”“伴侣动物凭什么特殊”“成本谁来买单”。

4月24日,大河报记者发现,尚未结束征求意见期的草案悄然下线,三明网等相关官方发布链接已无法访问。记者随后多次致电三明市司法局,电话均处于忙音状态,无法接通。

不过,4月17日、20日,红星新闻记者多次致电三明市司法局立法科询问《草案》征求意见的情况和进展时,接线工作人员均表示该草案的意见征求仍在进行中,“途径一直是畅通的”。

截至目前,官方尚未公布草案下线的原因。该草案后续是否会重新发布、相关条款如何完善,仍需等待官方进一步通报。

2026年2月,文明福建发布文章《三明:让“宠物友好”成为城市文明标识》,其中提到,三明用温柔与巧思,为“宠物友好”筑基,将文明养宠理念融入城市肌理,让“宠物友好”成为这座城市兼具温度与文明的鲜明标识。

三明首次探索“伴侣动物”立法

今年3月27日,三明市司法局联合城市管理、农业农村、消防救援等部门,发布《三明市城市伴侣动物保护与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原定截止时间为4月27日。

全国首个伴侣动物立法草案引争议:被指缺乏上位法依据 征求意见期间草案下架

展开全文

从目前公开的地方立法数据看,三明是全国首个拟出台“伴侣动物”地方性法规的城市,与各地以往的“养犬规定”不同的是,该法案明确将犬、猫定义为“陪伴、精神慰藉”的伴侣动物,而非单纯的畜禽或宠物。

草案中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虐待、遗弃伴侣动物,违者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流浪犬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捕捉、收容。在流浪猫治理方面,草案推行“捕捉—绝育—免疫—放归”模式。具体流程为: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社区主导推行,放归方案需在社区公示7日,并需经业主表决同意。

公共服务方面也有诸多创新。草案提出鼓励公园、广场设置伴侣动物活动专区,鼓励商场、酒店、餐饮场所允许伴侣动物进入,引导网约车平台为携带宠物者提供预约服务,鼓励依法设立的专业机构提供伴侣动物殡葬服务,包括伴侣动物尸体接送、火化、骨灰处理等多元化服务。

草案被质疑缺乏上位法依据

草案一经发布便引发热议。“为三明市喝彩”和“要旗帜鲜明地反对”两种态度,截然相反。社交媒体上,对三明市此草案的争议一时甚嚣尘上。

有观点质疑该《草案》“缺乏上位法依据”“伴侣动物凭什么特殊”“成本谁来买单”。

还有人认为,该法仅将三明市主要伴侣动物犬猫纳入法律保护范畴,未提及鹦鹉、家兔等动物,是该法存在缺陷之处;也有人表示,三明市此次立法真正彰显了“文明城市”的风范,希望全国普及。

面对三明针对“伴侣动物”立法尝试引发的两派激烈争论,山东大学动物保护研究中心主任郭鹏副教授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动物议题最忌讳二元对立、道德审判、舆论暴力。一吵起来就贴标签,标签往往掩盖了问题的实质。

郭鹏表示,政府立法是解决社会问题的缓冲器和定盘星,用制度和规则说话,把道德争论,转化为可执行、可监督的法律条款,用公平、透明、可落地的规则凝聚共识。

“说到底,动物保护不是谁胜谁负,而是社会治理的完善,只有通过启蒙与理性对话才有可能形成共识。”郭鹏说道。

草案发布20余天后突然下架

然而,就在市民征求意见期尚未结束之际,三明官方平台上发布的草案征求意见稿被悄然删除。

全国首个伴侣动物立法草案引争议:被指缺乏上位法依据 征求意见期间草案下架

4月24日,大河报记者发现,尚未结束征求意见期的草案悄然下线,三明网等相关官方发布链接已无法访问。记者随后多次致电三明市司法局,电话均处于忙音状态,无法接通。

4月25日,都市现场记者也多次致电三明市司法局了解怚况,电话也未接通。

截至目前,官方尚未公布草案下线的原因。 该草案后续是否会重新发布、相关条款如何完善,仍需等待官方进一步通报。

不过,4月17日、20日,红星新闻记者多次致电三明市司法局立法科询问《三明市城市伴侣动物保护与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情况和进展时,接线工作人员均表示该草案的意见征求仍在进行中,“途径一直是畅通的”。如果有想反映的意见,该工作人员会帮忙记录。

工作人员表示,已经收集到一些意见,但由于意见期还未结束,没有进行统计汇总,不方便就更多意见征集情况接受采访。“我们现在在认真研究大家反映的意见建议,以进一步论证、咨询。”

评论